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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衡案例获评“一带一路”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典型案例

作者:德和衡(石家庄)    发布日期:2022-02-16 2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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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15日,《法治日报》社主办的第四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名单重磅揭晓,经过《法治日报》专家推荐委员会多次审议评估,德和衡莫斯科办公室李璐萍律师、亚历珊德拉·罗佐夫斯卡娅律师负责的 “新冠试剂产品供货管辖异议案” 被评选为“一带一路”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典型案例。


案件介绍


       2020年初,新冠疫情快速爆发期间,俄罗斯某大型建设集团委托中国一家贸易公司(本案委托人)向一家指定的中国生产商采购一批新冠抗体快速测试盒。在样品发送至俄罗斯之后,俄罗斯买方在对样品进行测试,并在2-3个月内要求与贸易公司签署了三份关于延迟发货的补充协议。在中国贸易公司几经催告提货、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中国贸易公司反而收到了来自俄罗斯买方在俄罗斯仲裁法院的开庭通知,诉请法院因所采购的新冠抗体快速测试盒产品质量不合格,支持俄罗斯买方的全额退款请求。


       由于新冠检测技术,尤其是新冠抗体检测技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新的技术,双方的诉讼争议点又集中在产品质量问题上,所以结合当时各种因素,在中国还是在俄罗斯进行案件审理、产品鉴定在哪里做,都会对委托人的权利是否能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产生重要影响。在中国进行审理会在产品技术鉴定,包括鉴定技术的成熟度、鉴定样品的选择和保存等方面对委托人更为有利。


       纵观俄罗斯司法实践,单纯就管辖权异议胜诉的案例寥寥无几,单独作管辖权异议而不涉及任何实体问题几乎不可能。但是,本案的律师团队从双方简单的订单协议出发,深入研究《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各国的实践,寻找用于支持管辖权异议的依据,同时综合中俄两国的冲突法和准据法,在一审期间成功获得了法官判决书中几乎全文引用我方论据的结果。二审期间,法官对于案件适用“与俄罗斯具有紧密联系”兜底标准,倾向于判令俄罗斯具有管辖权的条件下,同时留给双方“俄罗斯仲裁裁决在中国执行可能性”的议题,作为其最终的判断依据。就此议题,本案中方代理律师结合“争议产品为中国商务部认可的白名单产品”而可能涉及违背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论点,以及商务部《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的相关规定,认为俄罗斯裁决在中国执行的可能性极低。二审法院做出了维持一审的裁决。


主办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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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至今,《法治日报》社已连续四年举办“一带一路”优秀法律服务项目征集活动,荣膺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德和衡作为涉外法律服务先行律所,多次荣获“一带一路”十佳律师事务所 、“一带一路”优秀法律服务案例等荣誉。未来,德和衡将继续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为中国企业国际化护航,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无边界”的法律需求解决方案。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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