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德和衡(石家庄) 发布日期:2022-08-31 15:39:0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精神,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0年7月17日,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设立了石家庄市首家市级“律师调解室”——德和衡(石家庄)律师调解室,并入驻长安区人民法院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
律所调解室现共有律师调解员22名,仅2022年上半年接受长安区法院委派调解案件达到120余件,调解成功率超过10%,律师调解室调解员正以高效负责、敬业公正的精神为调解事业作出贡献。
本次报道的是,宁青青律师成功调解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具体案件情况如下:
石家庄某物业公司 诉李某、胡某物业合同纠纷一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石家庄某物业公司与业主李某、胡某于2014年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李某、胡某未缴纳物业费等费用,导致双方产生争议,物业公司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水费、违约金等费用。
(二)调解情况
宁青青律师接到该诉前调解案件后,首先,通过核实物业公司提交的证据,并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充分了解了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等费用的原因;之后,与物业公司反复沟通协调,物业公司同意予以解决;最后,双方初步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业主李某、胡某同意支付物业费等费用,物业公司不再主张水费、违约金,同时向业主李某、胡某开具发票。
(三)调解结果
经宁青青律师调解,双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业主李某、胡某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收到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向业主李某、胡某开具发票,长安区人民法院根据此调解协议对本案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宁青青律师
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德和衡(石家庄)律师调解室调解员,执业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民事诉讼、税务策划等。
目前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合同起草、修订、沟通谈判等日常服务,同时为客户解决诉讼纠纷,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