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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速递(2019年第5期)

作者:德和衡(石家庄)    发布日期:2019-04-15 19:05:00

20190413法规速递【第期】

(房产类1条、金融类1条、税务类4条争议解决类7条、施工类2条

序号

名  称

文 号

日 期

房地产

1

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8日

概要:《通知》提出,2019年底前,流程精简优化到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通知》提出了三项主要任务。一是推动信息共享集成。二是推动流程集成。三是推动人员集成。《通知》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市县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对改革情况的跟踪指导,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地方及时督促整改。

金融

1

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国发〔2019〕8号

国务院

2019年3月29日

概要:国发〔2019〕8号文对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加快国资国企改革等多方面提出部门分工的意见。

税务

1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20日

概要:该公告规定为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2019年增值税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和调整退税率、加计抵减、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不动产进项税一次性抵扣、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等政策。

2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3月28日

概要:该公告发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等报表及相应填报说明,并对各相关报表的具体适用和适用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

3

·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4月1日

概要:该公告为了便利居民企业或居民个人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帮助纳税人享受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出台此公告。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调整受理开具机关;二是调整部分开具事项;三是精简部分涉税资料;四是修订调整表单样式。该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4

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

2019年第4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4月2日

概要:该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占有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额度,并明确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符合上述扶贫支出条件,尚未税前扣除的部分,可享本政策规定。

争议解决

1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3月18日

概要:

一、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对《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内容以及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作出明确规定。

三、当事人可以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在线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查询相关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四、本办法自2019年4月20日起施行。 

2

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法释〔2019〕4号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7日

概要: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形。

二、对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次数作出限制。

三、对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民商事案件作出规定。

3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法释〔2019〕3号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7日

概要:1.明确了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且该等借款债权可以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2. 补充明确了破产法第六十九条有关重大资产处置的规定。

3.就个别债权人的知情权作出专门规定。

4.对于破产受理后借款的清偿顺序、单个债权人的知情权、债权人会议表决机制、管理人处分债务人重大财产的权限和程序等问题,都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4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19年4月9日

概要:一、规定了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

二、对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其他人员,应当依据共同犯罪中罪责的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等情节,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关要求定罪量刑。

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分别以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裁判文书所明确的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作为相关数据的统计依据。

5

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19年4月9日

概要:一、对“软暴力”的定义作出了解释。

二、列举了“软暴力”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列举。

三、采用“软暴力”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威胁”、《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分别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包括已受行政处罚的行为。

6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19年4月9日

概要:一、对“套路贷”的定义作出解释,并与民间借贷作出区分。

二、列举了“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给付被害人的本金数额,不计入犯罪数额。

四、三人以上为实施“套路贷”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

五、对“套路贷”刑事案件的管辖作出规定。

7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19年4月9日

概要: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在查明犯罪事实并定罪量刑的同时,要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根据查明的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二、对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可以采取查询、查封等措施的黑恶势力财产范围作出规定。

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在案财产审查甄别,准确处置涉案财产。

四、有证据证明依法应当追缴、没收的涉案财产无法找到、被他人善意取得、价值灭失或者与其他合法财产混合且不可分割的,可以追缴、没收其他等值财产。

施工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

建法规〔2019〕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概要:4月4日,住建部公布《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等四项文件进行了修改。《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对部分文件予以修改:

    1、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不再需要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取消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备案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不再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删除部分文件中“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2

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6日

概要:《通知》明确,省级住建主管部门自行开发的资质申报系统,应按照统一数据交换标准,与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对接。 自2019年4月1日起,住建部负责审批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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