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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衡石家庄律所霍菲律师做客《为你发声》 解读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若干问题

作者:德和衡(石家庄)    发布日期:2023-10-31 14:29:00

经过起诉、立案,一审、二审程序,终于获得法院的胜诉裁判文书。但对方仍没有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应该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霍菲律师于10月30日应邀做客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为你发声》节目,对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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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还是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对方仍未履行判决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要点一:法律文书怎么才能算生效?

首先,除根据民事诉讼法一审终审的案件外,法院经过一审审理作出裁判文书后,双方当事人都有十五日的上诉期。上诉期过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上诉,经过二审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的,判决书自送达之日生效。如果是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的,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即生效。

如果是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的,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施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由仲裁委作出调解书的,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仲裁,就是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下,则需要区分仲裁的裁决是否是终局的裁决,如果是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是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要点二:生效之后就可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吗?

不管是判决书还是调解书,一般都会有一个履行期限,比如被告XXX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XXX借款100000元。那么这个十日就是履行期,也就是法院给了被告一个主动履行的期限,如果被告在这个期限内没有主动履行,那么胜诉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法律要点三:需要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是依据仲裁委裁决书或者仲裁委的调解书申请执行,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商事仲裁,都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要点四: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生效判决文书原件等。各个法院对于申请材料的要求有一些细微的不同,建议大家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与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法院沟通。

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两年。如果超过2年的时效期间,人民法院不主动审查是否超过执行时效,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法律要点五:如何执行被执行人财产?

需要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能够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信息。执行立案之后,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进行查控,并根据反馈的信息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除了法院利用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人也可以将自己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向法院提供,配合法院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交易过程中所获取的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微信、支付宝账号、车辆信息、被执行人的住所信息等,均有可能成为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

法律要点六: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申请人要掌握被执行人名下存款、房产、车辆的变动情况。如果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婚姻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机关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婚姻信息、不动产变更登记信息等,从而获知,被执行人是否在转移财产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可以委托律师或申请法院查询该公司的股权登记信息,查询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否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逃避履行出资义务。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维护权益。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行为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要点七: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无法完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怎么办?

如果经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仍然不能完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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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菲律师

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拥有丰富的诉讼、非诉讼经验。

擅长金融类、房地产、民商事纠纷等诉讼与非诉业务。

电话:19912026891
邮箱:huofei-sjz@deheh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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