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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衡(石家庄)律师调解室”启动仪式在长安区人民法院举行

作者:德和衡(石家庄)    发布日期:2020-07-21 09: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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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7日下午,德和衡(石家庄)律师调解室作为石家庄市首家市级“律师调解室”在长安区人民法院新落成的诉讼服务中心举行启动仪式。石家庄市司法局党组成员马剑、律师管理处长李铮,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卢书彦,长安区政法委书记任福顺、副书记许阳,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生友,长安区司法局长解文学,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山峰以及长安区法院部分员额法官和德和衡律师调解室部分律师参加此次成立仪式。启动仪式由长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韩颖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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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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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韩颖


启动仪式首先由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李玉海主任与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胡山峰主任换签《关于开展律师调解机制共建意见书(试行》。依据该意见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向市司法局申请设立德和衡(石家庄)律师调解室,并选聘专业素养高、工作经验丰富的10名律师作为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具体参与法院委派调解工作。该意见还对律师调解工作的目标原则、工作要求、职责任务以及回避制度等做出了详细规定,为律师参与法院诉前调解提供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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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签《关于开展律师调解机制共建意见书(试行》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马剑致辞指出,为认真落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司法局积极搭建以律师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阵地。德和衡石家庄律师调解室作为市首家市级律师调解室,入驻长安区法院,值得充分肯定和大力推广。第一,此举是我市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又一探索实践,将“一站式”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服务,将一些民商事案件化解在诉前,既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能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第二,律师调解制度作为一种创新性举措,具有比人民调解有更高的专业水准和权威性。因此,法院在诉前调解过程中一些如房地产、金融借贷纠纷等复杂疑难的案件由律师调解更易成功。第三,律师调解工作在执行中一定要注意把好事办好,从细节着手多为当事人考虑。同时,长安法院要借这个平台,在实践中真正把调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掉,把工作成果推出去,为石家庄市律师调解工作落实落地起好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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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马剑


随后长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福顺同志致辞指出,长安区人民法院作为省会中心城区法院,收案数、结案数在全省基层法院均位于前列,此次律师调解室的入驻能分流法院部分工作量,缓解法院审判压力。特别强调今天的启动仪式标志着一种崭新的基层矛盾纠纷治理模式的形成,必将对基层社会治理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律师建立专岗参与诉讼调解工作是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的一种新形式,是合力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一种新探索,对于长安区基层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大家能以更高的站位,能深入细致的工作,积极探索新经验、新举措、新路径,打造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长安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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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任福顺


接着,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山峰律师对领导的支持和鼓励表示感谢,并代表律师调解室首批10名调解员郑重表态:一定要坚定信念,统一思想践行律师调解工作,坚决摈弃急功近利的思想,以饱满的热情和持之以恒的定力投入到律师调解工作中去;一定要珍惜荣誉,严格遵守律师调解的各项规范和制度,主动加强学习和培训,在畅通诉调对接的渠道中发挥作用;一定要解放思想,学会创造性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传递律师调解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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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主任 胡山峰


最后,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生友同志作总结发言,姚院长要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和律师调解员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好衔接,积极努力做到“一伙人、一股劲、一条心”,一定要使长安区法院的律师调解工作形成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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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姚生友


仪式结束后,参加仪式的领导和同志们参观了长安区人民法院新落成并投入使用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自助立案场所、综合服务区、律师调解室等。参观中同志们针对律师参与调解进行了广泛交流,对律师调解运行机制有了更进一步了解,纷纷表示对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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